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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海岛样板地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作者: 发布日期: 2021- 09- 24 浏览量: 字号:[ ]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质量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争当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为浙江创建乡村振兴示范省、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舟山样板”,输出“舟山经验”,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深入实施新时代浙江“三农”工作“369”行动,充分结合舟山海岛地域特点,争当渔农村改革先行者,创建城乡融合示范区,打造乡村振兴海岛样板到2025年,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不断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更加健全,农业劳动生产率增加到5.5万元/人;“千万工程”持续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达标创建行政村覆盖率达100%;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60%以上行政村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渔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村级集体经济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的行政村占比65%以上,渔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4万元,低收入渔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万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6以内,全面消除年家庭人均收入1.3万元以下情况。

二、主要任务

(一)夯实农业发展基础促共富。

1.提升重要农产品综合保障能力。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开展抛荒地整治,实施万亩盐碱地改良工程,累计建成20万亩高标准农田,严格管护3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3亿斤以上,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万亩左右。开展精品蔬菜基地建设,累计认定市级精品蔬菜基地8个,蔬菜播种面积稳定在10万亩,自给率达到45%。以标准化、绿色化、规模化、循环化、数字化、基地化“六化”为引领,做好生猪稳产保供,生猪存栏量稳定在7万头以上,生产自给率50%左右。推进渔场修复振兴,做大做强远洋渔业,海洋渔业产值达到300亿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菜办)

2.完善产业加工流通脉络。以现代农业园区、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特色农业强镇为抓手,集群打造一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做大做强产地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品综合利用等环节,大力开发药食同源产品、海洋药品、功能性食品等,建成国家级“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特色农业强镇5个、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5个。加快推进仓储保险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程,健全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生鲜冷链物流体系。加快发展渔农村电子商务,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成农产品电商专业村30个,快递主要品牌平均进村覆盖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3.优化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推动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三位一体”合作经济组织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升培育规范500家以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个,引导推动龙头企业与合作社、小农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关系,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农创客3000名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

(二)发展绿色生态农业促共富。

4.提升发展乡村休闲业。创建景观农业主题公园、田园综合体等乡村旅游新载体,大力发展休闲农庄、海岛精品民宿、星级渔农家乐、研学营地等乡村旅游新业态。形成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园区、精品线路,兴旺乡村夜经济,打造国际海岛休闲度假目的地,提升舟山渔农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打造10个以上省级休闲乡村,提升30条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精品线,全市休闲农业和渔农家乐经营主体突破3000家,营业收入达到40亿元,接待游客人次达1200万人次。(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经信局)

5.挖掘传承文化产业价值。深入挖掘推广各乡镇(街道)传统特色乡土美食和手工艺品,开展“百县千碗”行动,激活渔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创建一批舟山“乡字号”“土字号”品牌,推进“品字标浙江农产”和“舟叁鲜”品牌建设,培育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8个以上,放大舟山“海味”品牌效应。以“疗休养+康复”为切入点,写好“禅修+康养”结合文章,围绕普陀山和定海(白泉)健康产业园中轴线,拉伸产业链条,打造集“游、学、研、养、娱”为一体的旅游产业体系,深化特色旅游的可得性、可玩性,延长游客游玩时间。(责任单位:市文广旅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

6.推广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实施渔船减船转产,加快老旧渔船更新改造,坚持海洋渔船船数和功率数“双控”制度。进一步健全秸秆综合利用、农药废弃包装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处置机制,废弃农膜回收全覆盖,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5%以上。深化“肥药两制”改革,加快建设农药化肥精准管控系统,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严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全覆盖,农业标准化生产率达到80%以上,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三)实施农业“双强行动”促共富。

7.加大创新促进科技强农。进一步加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完善农技推广体系,建立健全“产业+团队+项目+基地转化”等推广模式,市、县联动建成市县产业技术团队10个,渔农业高品质科技示范基地30家以上。重点推进舟山岱衢族大黄鱼产业化项目创新发展,建成“舟山渔场特色经济鱼类种质资源场”,健全种质资源保护机制,加快农业种质资源普查工作,提纯复壮20个以上特色农作物品种种质。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青春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加大创新创业主体培育力度,乡村人才资源总量达3.5万人以上,培育高素质渔农民1500人以上,打造省级引领性青年创业农场2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

8.加快实施机械强农。开展农业“机器换人”行动,建成特色产业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3个、综合性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先行县1个。推进设施农业装备提升改造,积极推广智能温室、农业机器人、智能采摘收获等设施装备应用,万头以上规模猪场数字化提升机械化率达到90%以上。聚焦粮油、畜牧、水产等产业和海岛山区特色农业机械化薄弱环节,加快推进产业全程机械化,实施万亩良田宜机化改造工程,实现水稻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1%以上,全市建成10个全程全面、高质高效的农艺农机融合示范基地,基本实现区域、产业全覆盖。着力打造“全程产业链+综合农事”新型农机服务中心,全市建成高标准农机综合服务中心6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四)打造美丽海岛样板促共富。

9.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深化新时代美丽乡村建设。对标国际一流美丽乡村水准,按照“岛岛是花园、村村见美景”全域建设目标,深入实施美丽乡村全域发展“3+1”创建行动,推进乡村片区化、组团式发展,探索党建统领先富带后富实现共同富裕机制路径,实现海岛乡村“盆景”变“风景”、“苗圃”成“花园”,打造成为具有海岛韵味、舟山气质的新时代美丽乡村。全市建设美丽小岛30个、美丽乡镇20个,美丽乡村风景带20条,实施“空心岛(村)”激活、保护试点项目10个。力争实现省级美丽乡村标杆县(区)全域覆盖,80%以上可建应建行政村达到精品村标准。推广定海“净零碳”乡村建设经验,打造一批精品出彩、全域达标、机制长效的“净零碳”乡村样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文广旅体局、市生态环境局)
    10.建设共同富裕海上示范带。围绕“串珠成链、共同富裕、引领示范”的主题,依托现有美丽小岛建设基础,打破县(区)、乡镇(街道)界限,通过一个主题、一艘游船、一条精品游线,进一步把“零星小岛盆景”迭代升级为“连片海岛风景”,做大做强美丽海岛生态功能、生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和社会功能,把海上示范带培育成为最美景观带、产业兴旺带、文化传承带、城乡融合带,从而提升舟山美丽海岛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全市打造共同富裕海上示范带5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广旅体局)

11.提升渔农村人居环境水平。持续开展美化、洁化、序化、绿化、净化、亮化等基础性工作,强化风貌管控,开展村庄设计,整体优化提升乡村建筑风貌,全市50%渔农户建成美丽庭院,每年评选200户“美丽人家”示范家庭。加快推进渔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分类处理,实现行政村全覆盖,每年创建省级星级公厕40座,渔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达到95%、出水达标率力争达到95%。(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生态环境、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妇联)

12.深入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继续推进“四好农村路”和“蓝色岛链”工程建设,实施渔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渔农村饮用水达标人口覆盖率达到99%,加快推进渔农村5G移动网络建设,实现乡镇级以上区域和重点行政村、重点岛屿全覆盖,建成新时代乡村电气化村100个,实行全域文明城市创建。精准实施“银龄支援计划”,全面推进“互联网+义务教育”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实现海岛中小学覆盖100%,全面实施海岛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推动优质师资志愿服务海岛。深化美丽群岛幸福养老行动,实现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全覆盖。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推广偏远海岛“幸福驿家”服务模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国网舟山供电公司)

(五)集成综合改革动力促共富。

13.加快数字化改革。推进信息化技术与现代农业深度融合,逐步形成“乡村大脑+产业地图+未来乡村”建设格局。建设多跨协同的乡村振兴重点应用场景,建设一批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等舟山特色应用场景。加快发展数字农业,进一步加强数字三农协同应用平台建设,全面推行“浙农码”,赋码量累计10万次以上,建成数字化工厂10个,数字化提升改造种养基地80个,做大做强“网上农博”舟山馆,推进“舟农先锋直播平台”建设。打造共同富裕现代化乡村基本单元,创建25个“五化十景”未来乡村试点。(责任单位: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供销社)

14.深入实施海岛闲置农房激活行动。编制《舟山市渔农村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发展战略规划(2021-2035年)》,明确全市农房盘活定位、目标与战略,空间总体布局及盘活方向,支撑体系和实施保障等内容,推动全市闲置农房盘活利用工作高质量发展。深化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支持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和村民以出租、联营、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到2025年,全市盘活海岛闲置农房 5000套以上,建立基本完善的闲置宅基地及农房开发利用机制和平台,成功打造闲置农房盘活利用示范区8个,形成一批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实施村级集体经济提升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大力发展物业经济,创新发展服务型经济,鼓励发展村集体经济“飞地”抱团项目,着力提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切实增强村集体经济组织“造血”能力。规范收益分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提取不少于30%的集体经济收益作为公积金、公益金后,实行集体成员按股权分红。严格落实“村征地补偿费集体提留不少于20%”规定,规范土地补偿费村提留。“十四五”期间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幅不低于渔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经营性收入增幅达到5%以上,到2025年底,65%以上的村年经营性收入达到50万元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

16.建设“四治融合”的善治乡村。全面建设“党建统领、人民主体、四治融合、共建共享”的海岛特色基层治理体系,强化党组织对乡村治理的全面领导,健全完善“一肩挑”后村社治理体系,推动村社班子高效运转。深入推进善治(示范)村建设,全市60%以上的行政村建成省级善治(示范)村。深化清廉村居建设,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强化村社干部“小微权力”的监管,已建成的省级善治(示范)村全部打造为清廉村居。积极开展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2025年省级民主法治村达到100个。(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民政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站位,坚决扛起使命担当,把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摆在重中之重,加强组织推动和统筹协调,及时调度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问题。农业农村部门作为联络单位,具体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沟通协调、跟踪调度、典型宣传等工作。

(二)强化政策保障。聚焦重点、聚集资源、聚合力量,不断提升土地、资金、人才、科技等要素投入力度。充分利用改革机遇,在渔农村宅基地等土地制度改革、渔农民权益价值实现机制、农业价值拓展实现机制、城乡融合体制机制等方面,积极争取上级有关部门先行先试支持。

(三)强化典型引路。完善客观反映乡村振兴进展的指标和统计体系,加强监测评估,各地各单位推进情况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