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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作者: 发布日期: 2023- 02- 28 浏览量: 字号:[ ]

2022年,市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重点围绕市委依法治市委关于推动法治舟山建设八大抓手落实见效等一系列要求,着力推进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共同富裕”海岛样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勇当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排头兵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提高法治素养和法治水平的重要途径,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通过参加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干部学习在线等多种途径,带头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和精髓要义。带头认真学习宪法、民法典、农业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疫情防控以及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把法治建设作为“三农”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全市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推动“三农”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二)强化依法行政组织能力建设。一是落实学法用法培训制度,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班子会议开展集中学法等7次,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依规治党论述摘编》;组织举民法典、党的二十大等专题法治讲座。二是组织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用法考核,考试参与率、合格率达100%。三是规范执法主体资格,严格执法证件管理,全局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中平均持有执法证件率97.8%,确保局实际从事行政执法人员执证率100%。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开展省市两级法规规章配套规定自查工作。开展对涉及农业农村的法规规章配套规定情况自检自查工作,共梳理4部农业农村领域法规规章的9个相关配套制度。我局联合卫健部门制定并印发了《舟山市布鲁氏菌病防控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动物疫病防治规划的相关内容已纳入《舟山市重要农产品生产保供“十四五”规划》;已基本完成《舟山市渔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规划(初稿)编制计划2023年正式出台。农业标准地改革根据省厅统一要求试点先行,我市在普陀区开展全省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试点方案已上报省厅2022年12月16日《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业标准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普陀区列入试点范围。下步将根据省厅部署和普陀试点情况,拟定相关工作指导意见,报市政府同意后适时出台。以市两办名义制订印发《关于完善宅基地使用管理机制 加强渔农民建房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下步将根据部、省新的宅基地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指导各县区(功能区)出台宅基地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全覆盖,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登记编号、备案审查、公开发布等制度,2022共审查局制定规范性文件3,提请委市政府发文的规范性文件3开展关于开展涉及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先行市和高水平建设现代海洋城市等方面规章专项清理并对20211231日前局继续有效的31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文件17件,修改规范性文件 1件,废止或失效文件13

三、坚持法治思维,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各项制度。严格落实《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确定《关于推进我市渔农民建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作为局年度重大决策事项,切实履行网站公开、意见征求、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研究等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定程序规范、合理合法。

(二)落实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浙江泽大(浙江自贸区)律师事务所2位律师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落实专人进行法律顾问信息登记,将开展活动及时录入浙江省政府法律顾问信息服务系统。共协调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合同合法性审查等涉法事务30余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三)推行公职律师制度。为积极补齐我局无公职律师的短板,2022年我局公开招录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1名,下步将按规定参加2023年公职律师的培训。另根据《关于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工作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我局与市资源规划局开展公职律师工作联合体结对帮扶,由他们的公职律师为我提供法律帮助。

(四)落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制度。根据《舟山市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制定《局合同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合同签订主体、程序流程等规定,严格落实合同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备案登记制度,全年共审查备案合同80余份,7月后发生的合同都通过行政机关合同一体化应用平台登记备案。

四、严格规范执法,强化行政监督

(一)理顺内部运行机制。完善“市区一体”“市县联动”执法体制,下发《关于明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派驻机构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案件法制审核、签批流程、集体审议程序等执法程序,进一步规范市区工作运行机制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示行政执法权力与服务事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告知制度,及时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行政强制等相关信息,并随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配置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进行全过程记录;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重点对执法检查、执法过程等执法行为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全年共组织开展“绿剑”集中执法行动4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主体875家次,已经完成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检112批次,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立案查处案件19起(其中1起12月中旬立案尚在办理中罚没款5万余元,移交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案件线索2起。

(三)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实。市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部署要求完善“监管一件事”子场景配置,梳理近三年高频事项,报送动态调整行政处罚事项,对接沟通监管执法职责边界事宜以及完善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系统相关信息等工作。我局牵头发起“综合查一次”4项应用场景,联合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协同开展检查4次,检查12个市场主体,发现问题 2个,整改问题2个。被监管对象一次性接受各方的检查指导,取得了检查成本最低化、市场干扰最小化、执法效能最大化的“三赢”。

(四)推进互联网+监管。动态认领省库、国库中监管事项目录,然后编制好检查实施清单,清单编制完成率100%;省库检查目录事项认领215项,入驻100%;执法人员账号开通52人,掌上执法激活率100%,共设置双随机任务8个(含跨部门双随机任务2个),覆盖本部门双随机事项12项,掌上执法率、双随机事项覆盖率应用信用规则率均为100%,跨部门联合监管率25.0%,完成年度任务

(五)推进政务服务改革。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服务管理制度。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指南等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做到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推进政务服务2.0事项应用,引领政务服务从网上、掌上“可办”向“好办、易办”转变动态维护政务服务事项,目前政务服务共84项,动态做好信息完善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共办理行政许可案件19696(其中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19507件,占总数99%市本级办理行政许可2346件,其中窗口办理行政许可23件(告知承诺7件),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2055件,动物狂犬病免疫证明核发368件,服务对象满意率100%。完善渔农民建房审批制度,持续推进农民建房“一件事”全面线上办理。

(六)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自查、集中评查和省市抽查等形式,每年对我市农业农村系统作出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抽查一定比例的行政执法案件组织市级集中评查,推选案卷参加省厅集中评查。从案卷评查情况来看,案卷合格率达到100%。1个许可类案卷获省农业农村系统优秀案卷。2022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七)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100%覆盖,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专项清理,存在滥用行政权力、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的现象。定期报送报表信每季度报送公平竞争审查季度报表

五、开展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一)压实普法责任。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编制年度普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履行普法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普法宣传格局。

二)是创新普法形式结合春耕备耕、农业执法、质量监管、行业管理、宪法宣传周等活动,组织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宪法进农村”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浙江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邀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法制专家等开展民法典、乡村振兴“一法一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专题培训讲座。今年3月组织全市涉农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及部分基层农技农机人员到金华市九峰职业学校开展农业机械驾驶操作培训,组织乡镇、村干部群众参加首届全省农村环卫保洁管理员培训班,结合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举办2022年渔农村第一书记和指导员培训班。据统计,全市共组织相关培训20余期,接受法律培训达7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三农领域干部群众的法律素养、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提高管理相对人普法守法意识,用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还充分利用舟山三农微信公众号、农民信箱等开展“互联网+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农业农村法律法规宣传,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以案释法。编制以案释法典型案例,不定期地通过局网站发布疫情防控、农业违法等以案释法案例进行宣传,在局网站上传以案释法案例13件,强化警示震慑效果。积极向省农业农村厅申报法制审核案例,《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设定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审核案获评省农业农村厅典型案例。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落实行政调解制度。严格按照《浙江省行政调解办法》开展农业领域行政调解工作,梳理种子质量纠纷、农业机械事故损害赔偿、农机质量及维修质量争议和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等4项农业行政调解,未发生行政调解案件,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案件1起。按规定报送调解日常统计、分析报告及相关信息。

二)推进善治示范村创建。持续探索丰富自治、法治、德治、智治乡村治理模式内涵,认真落实省、市年度善治村创建任务,下达了《2022年舟山市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名单的通知》,确定创建任务34个,经常性到县(区)和功能区开展工作指导,了解各地省级善治(示范)村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今年全市共申报省级善治(示范)村35个。目前市级相关单位根据《浙江省善治示范村认定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条件进行联审后,已报省终审,省命名后我市覆盖率可达65%以上,走在全省前列目前已创建省级善治(示范)村157家,其中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4个、典型案例1个(马岙村数字赋能渔农村善治)。

三)持续抓好信访稳定。局“一把手”高度重视,带头接待来访群众,全年局系统共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5件次。全力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指导督促信访积案化解责任单位按期化解信访积案。做好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处理,高质量、高效率做好“民呼我为”平台的答复工作,全年处理工单19件次,答复满意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