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中央、省委省政府“三农”决策部署在海岛乡村落地见效,对标省委三个“一号工程”、省政府相关部署,近日,我市出台了《舟山市县城承载能力提升和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实施方案(2023-2027年)》,明确到2027年,全市滚动推进重大项目90个以上,完成投资1700亿元以上;县城人口占县域比重年均提高0.8个百分点,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6%;和美乡村建成率达90%以上,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超10亿元;城乡居民收入倍差缩小到1.55,保持全省前列。
《方案》坚持前瞻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以加快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聚焦美丽县城、美丽城镇和美丽乡村三层联动发展,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双轮驱动”,细化3大方面34项具体任务,明确核心指标,清单化、系统化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一是全面提升县城承载能力,重点实施县城产业平台集聚、基础设施支撑、公共服务保障和生态环境承载“四大能力”提升行动,明确做强县域产品平台等13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发挥县城集聚、辐射、带动作用,支撑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城镇化建设加快推进。二是持续深化“千万工程”,重点是实施海岛乡村产业、宜居宜业、文明善治和共富“四大提质”行动,细化塑造海岛乡村画廊等12项具体举措,推动渔农村加快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渔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三是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重点是健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城乡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等机制,明确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等9项任务指标,确保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