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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多功能精量播种施肥一体机”招标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日期: 2024- 03- 18 浏览量: 字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多功能精量播种施肥一体机采购。

二、采购数量:1台。

三、采购单位:舟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四、设备配置要求:

1、具备旋耕、施肥、播种、开沟、镇压一次完成功能。

2、采用智能APP控制下种下肥。采用芯片控制精准下肥下种,精度可达95%以上。要求利用风机吹出高速气流,将种子均匀的呈带状输送到合适的土壤位置,形成种带的智能精量播种施肥设备。

3、主机部分安装有智能监控系统。一:料箱下部装配料位监控设备,在驾驶室可实时监控料箱内种子余量,当种量不足时会自动报警,并提示及时加种,防止漏播;二、排种器下部装配漏播监控设备,当排种器卡种漏播时会自动报警;三、播种机尾部装配的测速雷达,控制系统会根据速度信号实时调整播种量,保证单位面积下的播种量可以保持一致且播种均匀。

4、要求具有关行功能。可根据不同作物的种植需求来调整播种行数。通过简单的排种轮更换,即可播种小麦、油菜、水稻、大豆、高粱等多种农作物。

5、要求配备圆盘开沟器,能够精确控制播种深浅,每个开沟盘也可以进行单独调节,用以进行播种的行距控制;尾部配备镇压辊轮,用以进行覆土;两侧配置有一套开沟起垄犁,前犁用来犁地翻土,后犁用来起垄开沟;配备液压折叠功能。

7、该机型的电控部以拖拉机电瓶为驱动能源。

五、评标方式:综合评分。

六、投标人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不受三年限制);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七、报名及提交投标材料截止时间:

报名时间截止至2024年3月20日12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材料一式两份须于2024年3月25日12点00分前送达或邮寄至舟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办公室处(舟山市定海区蟠洋山路16号305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八、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诸葛志龙     联系电话:0580-2029130

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蟠洋山路16号,舟山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特此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设备销售商参加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