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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信息的公示

作者: 发布日期: 2024- 03- 22 浏览量: 字号:[ ]

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728号)第十六条工作要求,应将上一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现将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公示如下:  

2023年,我局及下属单位根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清理拖欠企业账款有关工作要求,积极开展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局及下属单位无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汪洁,联系电话:0580-8176719。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