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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聘 公 告

作者: 发布日期: 2024- 03- 05 浏览量: 字号:[ ]

因工作需要,舟山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协检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年龄应在45 周岁以下,并具有下列专业资质之一: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执业兽医师或助理执业兽医师资格;助理兽医师(助理畜牧师)以上技术职称;经乡村兽医登记。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服务意识良好。

(四)有从事屠宰检疫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先。

(五)身体健康,自愿从事屠宰检疫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热爱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二、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择优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 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3月5日至3月20日。

报名方式:1、线上报名。报考者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附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457755659@qq.com。报名表可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下载(网址:http://zsnl.zhoushan.gov.cn/)。2、现场报名。随带身份证、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到现场填写报名表,报名地址:舟山新城临长路195号舟山市农业农村局305室。

(二)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合格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初定于3月下旬左右,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面试考生请一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报名表》、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公安出具的三年内无违法证明,有屠宰检疫相关经验人员需出具单位证明,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排名,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参照相关标准执行。2023年已参加过体检的,可出具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报告。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四)聘用。体检合格者由舟山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委托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办理相关人事手续,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有劳动人事关系的,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按有关规定解除。

联系电话:0580-8179162、13957222485。

       附件:编外人员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