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受邀报价单位: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正平等和诚实信用原则,以询价采购方式对舟山海岛地区设施农业大棚(温室)团体标准制定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资质单位参加本项目报价。具体情况简要如下: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和统一海岛地区设施农业建设标准,实现海岛设施农业建设规范参数、外观设计、设施配套“三统一”,委托开展海岛地区设施农业大棚(温室)团体标准制定。
二、委托业务名称:2024年舟山海岛地区设施农业大棚(温室)标准制定委托服务业务询价项目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委托服务内容:本次委托制定舟山海岛地区设施农业大棚(温室)团体标准两项包括:《舟山海岛地区农用连栋钢架大棚设施技术规范》和《舟山海岛地区玻璃温室设施技术规范》,侧重点为在省团体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舟山海岛地区的实际情况,对连栋钢架大棚和玻璃温室抗风载能力、材料抗腐蚀能力、基础工程和主要零部件材料及结构提出新的标准要求。
五、酬金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委托服务协议签订合同生效后,中标方按要求完成所有服务事项并得到发包方验收确认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包方向中标方支付费用总额的100%。违约责任等条款在签订合同时明确。
六、报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报价文件到达截止时间:2024年9月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2.投递报价文件地点:舟山市新城临城路195号市农业农村局311办公室
3.收件单位:舟山市农业农村局
4.开标时间:2024年9月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舟山市新城临城路195号市农业农村局311办公室
七、报价文件的份数和签署、密封
报价文件一式二份,规定的位置均应加盖报价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效。
报价文件独立包封: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分别装订成册,装入文件袋,报价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在同一包封袋中。文件袋的接缝处用薄纸粘封,并在封条与文件袋的接缝处加盖响应人印章或签字。报价文件没有按规定密封的,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报价人。
八、中标原则
(A)项目总报价最高限额为:6万元,报价人的报价高于最高限价、报价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报价文件到达时间超过截止时间作废标处理。
(B)评分办法:以有效报价人中最低报价者为中标人,当出现两家及其以上报价人报价均为最低有效报价时,以项目完成时间最短者为中标人。如若再次相同,则由发包方以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九、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价人应为经国家相关部门认证通过具有相关资质的供应商。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谢先华
联系电话:13666595513
舟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26日
附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报价单位企业概况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4、委托业务询价表